在会计上,元角分的大写应遵循以下规范:
元:
通常用“元”字表示,有时也可以用“圆”字代替,但按照现有税务法规定,应使用“元”字。
角:
用“角”字表示,角后面可以不写“整”字。
分:
用“分”字表示,分后面不写“整”字。
此外,还有一些额外的规范:
金额数字前应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且货币符号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金额数字应逐字书写,斜度约为30度到45度,并注意防止涂改。
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等。
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
综上所述,元角分的大写应写为“元”、“角”、“分”,并在适当位置加上“整”或“正”字,同时注意货币符号的书写和金额数字的规范格式。例如,人民币101.50元应写为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佰零壹元伍角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