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附件记录应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明确附件内容
附件通常指的是原始凭证,即支持记账凭证的原始单据。这些附件可能包括发票、收据、合同、订单、交易记录等。
根据规定处理附件
结账的记账凭证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一张原始凭证只对应一张记账凭证时,将原始凭证直接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时,有两种方法可以使用:
1. 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该原始凭证的编号。
2. 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后面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填写附件张数
在记账凭证上明确标注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如果使用原始凭证粘贴单,将所有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并在报销单后面注明粘贴的张数。
会计凭证后附单据
会计凭证后附的单据用于佐证经济业务,包括自制单据和外来单据,如发票、合同、收据等。
对于零散凭证,如差旅费报销单,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处理
会计凭证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时,该汇总表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算作一张附件填写。
其他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附件都正确无误地附在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凭证上清晰标注附件张数,以便于审计和账目核对。
对于需要多个单位共同负担的支出,应根据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并将该原始凭证及分割单副本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通过以上步骤和规则,可以确保会计凭证的附件记录清晰、准确,有助于后续的审计和账目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