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存现金的基本程序如下:
现金的整理
出纳员在将现金送存银行之前,应对现金进行分类整理,便于银行柜台清查现金和提高工作效率。
纸币应按照票面金额(即券别)分类整理,分为主币和辅币。主币包括100元、50元、10元、5元、2元和1元,辅币包括5角、2角、1角、5分、2分、1分。
纸币应打开铺平,按币别每100张为一把,用纸条和橡皮筋箍好,每10把扎成一捆。例如,100元券的纸币一把即为10000元,一捆即为100000元;10元券一把即为1000元,一捆即为10000元。不满100张的,从大到小平摊摊放。
铸币也应按币别整理,同一币别每100枚为一卷,用纸包紧卷好,每十卷为一捆。例如,5角的铸币每一卷即为50元,每一捆即为500元。不满50枚的硬币,也可不送,或用纸包好另行包放。
残缺破损的纸币和已经穿孔、裂口、破缺、压强、变形以及正面的国徽、背面的数字模糊不清的铸币,应单独剔出,另行包装,整理方法与前同。
填写现金送款薄
现金整理完后,出纳员应根据整理后的金额填写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一般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回单,由银行签章后作为送款单位的记账依据;第二联为银行收入传票;第三联为收账通知;第四联由银行出纳留存作为底联备查。
填写现金送款簿时,要按格式规定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包括收款单位名称、款项来源、开户银行、送款日期、科目帐号、送款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及各券别的数量等。
送存交款
出纳员按规定整理现金并填写“现金送款簿”后,应将现金连同“现金送款簿”一起送交银行柜台收款员。
交款人最好是现金整理人,这样可以避免发生差错时难以明确责任。
凡经整理好准备送存银行的现金,在填好现金缴款单后,一般不宜再调换票面,如确需调换的,应重新复点,同时重新填写现金缴款单。
送存途中必须注意安全。当送存金额为较大的款项时,最好使用专车,并派人护送。
临柜交款时,交款人必须与银行柜台收款员当面交接清点,做到一次交清,不得边清点边交款。
建议
在送存现金时,确保现金的整理和包装符合银行要求,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填写现金送款簿时,务必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无误。
送存大额现金时,考虑使用专车并派人护送,以确保安全。
如不确定送现金的合适金额,可咨询亲朋好友或收礼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