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究生时,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加分:
志愿服务项目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可以加1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后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可以加10分。
少数民族政策加分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免初试政策
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其他加分项
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或其他科研成果的考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加分。
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的考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英语能力证明加分
大学期间通过四、六级考试,或获得PETS4级、CATTI全国翻译等级考试(3级以上)等英语能力证明,可以作为加分项。
绩点高的学生加分
大学期间成绩优异,尤其是各科成绩都在高分段的学生,可以给导师留下深刻印象,间接获得加分。
请注意,加分政策可能随时间和具体规定有所变化,考生应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加分项目通常不累计,如果考生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将按照较高的加分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