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研究生考试允许携带的物品如下:
考试用品
2B铅笔
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直尺
圆规
三角板
无封套橡皮
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证件类
本人《准考证》
有效居民身份证
其他建议
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考试用品,以便于检查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
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或手环、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
不建议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以及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以减少安检时间
根据以上信息,考生应确保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品和证件,并遵守考场规定,避免携带违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