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违纪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这些违纪行为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取消考试成绩、给予书面通知等。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仔细了解并遵守考场纪律,避免因违纪而影响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