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记账凭证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编号
记账凭证必须按顺序编号,不能漏号、重号或错号。
如果一项会计事项需要编制多张凭证,应分割编号,例如:第五项会计事项需要填制三张凭证,编号顺序为51/3、52/3、53/3。
每个月重新编号一次,从“现收1”、“现付1”、“银收1”、“银付1”、“转1”开始,并在过账前完成编号排序。
日期
记账凭证的日期原则上应与会计事项的日期一致。
如果原始凭证不能在当天取得,应以实际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为编制日期。
月终或年终的账项调整分录及结账分录应填制相应的月终或年终日期。
会计科目
填写会计科目时,包括一级科目的名称,如有二级或明细科目也应同时填写清楚。
根据会计分录中确定的应借、应贷的科目及金额填写,借方会计科目与借方金额写在同一行内,贷方会计科目与贷方金额写在同一行内,先写借方科目,贷方科目写在下一行。
摘要
摘要是对会计事项的简要说明,应力求做到文字简练、准确、内容完备。
摘要内容主要包括对方单位的名称、重要的凭证号码和会计事项的简要说明。
签章、传递、过账
制证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填写记账凭证,并将有关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注明张数。
记账凭证填写完成后,相关人员应进行复核和检查,并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附件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经审核确认为真实、完整和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除结账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均需附上原始凭证。
其他要求
记账凭证的填写应遵循准确性、完整性、清晰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凭证中的各项内容应进行细致检查,确保凭证编号连续、日期合理、摘要清晰、科目使用正确、借贷方向准确、金额计算无误。
记账凭证填写后,如有空行,应自金额栏较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画线注销。
通过遵循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记账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为后续的会计记录和财务分析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