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会计拿着公章不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报警
擅自拿走公章和法人章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登报声明作废
可以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去登报声明公章、营业执照正本、合同专用章等作废,防止在此期间会计利用公章进行不法行为。
重新补办手续
在登报声明作废后,需要重新去有关机关补办公章和法人章的手续,以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起诉追究责任
如果会计拒不归还公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追究其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章是公司的重要财产,会计无权私自占有或处置。
内部调查
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公司可以进行内部调查,了解会计拿走公章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或动机。
加强内部管理
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应加强对公章和法人章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借用和归还制度,确保公章的安全。
建议首先尝试通过报警和登报声明作废等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