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函证核对是一种重要的审计程序,主要用于确认被审计单位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款等往来款项的余额是否准确。以下是进行会计函证核对的步骤:
选择适当的函证方式
肯定式函证: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要求确认所函证的欠款是否正确,无论对方回复是否正确,都需要债务人复函。这种方式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较为可靠,但审计成本较高。
否定式函证: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如果所函证的款项相符,则不必复函;只有当款项不符时才要求债务人复函。这种方式因不可知因素的存在,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较前者来说不可靠,但成本相对较低。
设计函证内容
函证应包含被询证者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函证内容应明确需要确认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
函证应经过被审计单位盖章,以确保其真实性。
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
被询证者应是被审计单位的客户或供应商,且应具有回函的授权。
应选择对被函证信息知情、具有客观性、能认真对待询证函并反馈不正确的被询证者。
发出函证
函证应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函证地址应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地址清单进行核对,确保地址的准确性。
接收并核对回函
收到回函后,注册会计师应核对回函内容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记录一致。
如果发现回函存在差异,应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存在错报,并评价该错报是否表明存在舞弊、是否影响回函质量、是否存在内控缺陷。
记录和报告
所有函证和回函的详细信息应详细记录,以便后续审计和审查。
如果发现重大差异或问题,应在审计报告中进行反映。
通过以上步骤,注册会计师可以有效地进行会计函证核对,获取可靠的审计证据,从而确保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