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年终奖的交税方法主要分为 单独计税和并入当月工资合并计税两种情况。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单独计税
确定适用税率: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例如:如果某员工的年终奖是12万元,按照“年终奖÷12”计算,得到每月1万元的月收入,然后根据1万元的标准来查税率表,计算应缴税额。
并入当月工资合并计税
计算全年综合所得:将年终奖和当月的工资合并,计算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再减去累计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捐赠。
确定适用税率: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纳税额:累计综合所得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例如:如果某员工当月工资为8000元,年终奖为4万元,那么累计综合所得收入为8000+40000=48000元,再减去60000元的免征额,以及其他可能的扣除项目,最后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税额。
建议:
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如果年终奖金额较大且平时工资相对较低,单独计税可能更为有利,因为它可以避免因工资收入较高而导致的税率上升。
注意政策变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在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因此,建议关注政策变化,合理安排年终奖的计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