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换届交接应遵循以下步骤: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填制会计凭证: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登记账目: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整理资料: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编制移交清册: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需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介绍工作情况: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交接点收
现金交接: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如有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有价证券交接: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会计凭证和账簿交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银行存款核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核对: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印章和票据交接: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核对数量。
纳税资料交接:包括记账凭证、抵扣联扣税凭证、纳税申报表、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税控IC卡等,以及税务登记证等。
交接手续的完成
签章: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都要在移交清册上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监交人监督:必须有代理中心会计或乡(镇)经管站委派的监交人在场,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的完整和准确。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村会计换届交接的规范、透明和顺利进行,保障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