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调剂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调剂系统使用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申请。
调剂条件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对于特定专业,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考生只能申请相互调剂,不能调入其他专业。
调剂程序
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
招生单位要提前公布调剂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包括复试录取办法、招生人数、考生名单等信息。
其他要求
调剂考生的遴选应避免将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依据。
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时,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注意事项
考生如果符合复试条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参加复试,考生档案应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剂。
调剂原则上是先专业内部调剂,再跨专业调剂,再跨校调剂。
以上是考研调剂的一些主要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招生单位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考生在调剂过程中仔细阅读相关招生单位发布的具体调剂细则,以确保调剂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