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中契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房地产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房屋交换时,契税以差价为计税依据。
税率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
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示例
房屋买卖:如果某套房屋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税率为3%,则应纳契税税额为100万元 × 3% = 3万元。
房屋赠与:若某房屋赠与价格为80万元,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为3%,则应纳契税税额为80万元 × 3% = 2.4万元。
房屋交换:假设两套房屋交换的差价为20万元,税率为3%,则应纳契税税额为20万元 × 3% = 0.6万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确定计税依据和税率,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