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会计单子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填写日期:
在记账凭证标题的正下方,填写对应的日期,格式为年月日,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填写凭证字号:
在标题的右侧,凭证字号前加“记”字,后面的数字由公司内部规定填写。
填写业务内容:
在摘要一栏填写业务内容,简洁明了地说明经济业务事项。
填写会计科目和金额:
在后面的科目栏内填写对应的会计科目,并在金额栏填写金额,金额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并在空白处画上斜线表示无金额。
制单人签字:
在记账凭证的右下角,制单处签上自己的姓名。
粘贴原始凭证:
在记账凭证的反面,整齐有序地粘贴上原始凭证,确保内容与记账凭证信息相符。
填写原始凭证张数:
根据所附原始凭证的实际张数,在记账凭证上注明张数。
填写合计数:
如果业务较多需要填制多张记账凭证,应在最后一行填写合计数。
编号:
记账凭证应按顺序编号,不能漏号、重号和错号。如果需要分割编号,应注明如“51/3”等字样。
签名或盖章:
根据会计制度,制证员、审核员、会计主管等需在不同栏目签章或盖章。
此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登记会计账簿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准确完整: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注明记账符号: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在登记书写时,不要滥造简化字,不得使用同音异义字,不得写怪字体;摘要文字紧靠左线;数字要写在金额栏内,不得越格错位、参差不齐;文字、数字字体大小适中,紧靠下线书写,上面要留有适当空距。
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在特定情况下,如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登记减少数、登记负数余额等,可以使用红色墨水记账。
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作废的账页也要留在账簿中,并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
结出余额: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
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
登记发生错误时,必须按规定方法更正:严禁刮、擦、挖、补,或使用化学药物清除字迹。发现差错必须根据差错的具体情况采用划线更正、红字更正、补充登记等方法更正。
定期打印: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以上步骤和规则可以帮助您正确填写会计单子,确保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