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附件的张数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具体方法如下:
按自然张数计算:
通常情况下,附件张数按照所附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即,与经济业务内容相关的每一张凭证都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考虑汇总表:
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那么所附的原始凭证和汇总表的张数应一并计入附件张数内。
特殊处理:
对于零散票券,如报销差旅费等,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处理。
支付凭证:
如支票、汇款单等,每张支付凭证需附上与之对应的发票或收据等,每组算一份附件。
费用单据和其他凭证:
如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每组费用单据按一次性发生的原则计算,每组算一份附件。其他凭证如存款单、借据等,原则上需附上与之对应的银行回单或其他相关凭证,每组算一份附件。
记账凭证上的标注:
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应在凭证上明确标注附件张数。如果有多张凭证,可以在凭证上分别标注附件张数,或者统一标注总附件张数。
综上所述,会计附件张数的计算应遵循实际业务情况,确保每一张与经济业务相关的凭证都被正确计入附件张数,并在记账凭证中进行清晰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