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此外,对于不同专业或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如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有额外的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性和选拔质量,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