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在书写数字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阿拉伯数字书写
数字应逐个书写,不得连笔。
数字高度应占全格的1/2,以便留有改错的余地。
数字之间应留有适当间隔,但不应连结。
数字应紧靠底线书写,除6、7、9外,其他数字高低一致。
数字应一笔写成,保持规范、流利、工整、清晰、易认且不易改。
数字应有一定的倾斜度,通常向右倾斜30度到45度。
防止涂改
数字写法应有明显区别,圆圈必须封口。
标记号、小数点和分隔符
使用适当的货币标记(如$、¥、£),小数点放在数字右侧,通常只有一位小数,使用逗号“,”作为数字分隔符。
金额表示
金额数字前应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数字之间不留空白。
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需写“零”,连续多个“0”写一个“零”。
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汉字大写
使用中文大写数字表示金额,如“壹、贰、叁”等,并在金额后加“整”或“正”。
汉字大写数字的书写应使用正楷或行书体,不得使用简化字代替标准的大写数字。
数字顺序
应按照自左向右的顺序书写数字,不可逆方向书写。
数字大小
6、8、9、0等数字尽量写得圆润。
这些规范有助于确保会计数字的书写清晰、准确、易认,并防止涂改,从而提高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