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究生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籍要求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政治立场与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没有不良记录。
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业水平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本科毕业学历: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或本科结业但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已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但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考试用具要求
考生只准使用考场统一配置的文具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行考试,不得自行携带或使用其他文具用品。
诚信考试要求
考生要遵纪守法、恪守承诺、诚信考试,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
其他规定
考生如遇紧急情况,可向考点学校、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公安交警等部门求助。
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主动配合入场安检,避免穿戴有金属制品的衣物或饰品,非考试物品按考点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研究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性,希望考生能够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