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计划,全称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而实施的一项 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发起,旨在通过教育资源倾斜,培养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高学历人才。
目的:
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
时间:
自2006年起,计划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
培养学校:
培养学校为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高校。
生源:
主要为西部省市区及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招生方式:
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实行“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
就业要求:
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
奖学金及补贴:
研究生就读期间由财政部提供全额奖学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通过这一计划,国家旨在培养一批具有高学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