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的股权投资可以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和持股比例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以下是这两种方法的详细说明:
成本法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情况,通常持股比例低于20%。
初始计量
投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直接相关费用。
会计分录示例: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B 3,000,000”,贷“银行存款 3,000,000”。
后续计量
账面价值保持不变,除非发生减值或处置。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权益法
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情况,通常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或虽低于20%但通过其他方式有重大影响。
初始计量
投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直接相关费用。
若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示例: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贷“股本(按股本面值)”,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允价值与股本面值的差额)”。
后续计量
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混合投资情况
对于既有控制又有共同控制的情况,通常需要根据具体协议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可能涉及权益法的调整。
减值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需进行减值测试,如发现投资价值低于成本,需计提减值准备。
合并财务报表
对于投资性主体,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总结
股权投资在会计中的核算方法选择取决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和持股比例。成本法适用于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投资,而权益法适用于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注意减值处理、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