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行政归属的更改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申请
转出: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辖区内)。
转入: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转出地财政部门调转登记表3份。
受理
即时:责任人业务承办人,转出申请人领取《××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三份,填表;省外转入申请人领取《××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信息卡1份,按办证程序办理新证;省内转入申请人依据调转登记表办理调入手续。
审核
即时:业务承办人在转出登记表经办人处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费用章,在全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调转信息。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调转登记表经办人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专用章;省外转入业务承办在申请表上编档案序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专用章,在外省调转登记表上先电话咨询调出地财政部门,表上是否有调出地省级财政从业资格证管理部门公章,业务承办人在调入地一栏签字盖公章,写本处电话号码。收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在证书上贴对应档案序号。
调转登记
省内转出:将调转登记表2份和打印单归还申请人(免费)到调入地办理调转手续,不需换证。
转出省外:申请人需将调转登记表送省厅会计处盖章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上作调转登记(免费)。
省外转入:手续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发新证。
归档
将所有相关文件和表格归档,完成调转手续。
建议在办理会计从业行政归属更改时,提前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