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保的交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新单位或继续个人缴纳
如果你在新的单位就业,需要携带相关凭证(如解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等)到原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原账户上的余额转到新单位的个人社保账户上。
如果你选择灵活就业,可以自己参加社保,或者选择社保断交。自己参保的社保关系可以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社局。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需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后,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会核对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并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处理欠缴费用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存在欠缴费用,需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并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
个人缴纳或新单位续交
在离职期间,你可以以个人名义继续缴纳社保,但需要注意费用较高。
如果你在新的城市找到了工作,新公司会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你只需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保存相关凭证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建议
及时办理:离职后应尽快办理社保交接,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了解政策:了解当地社保政策和转移流程,确保交接过程顺利。
保留凭证:保留好所有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