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内部加班费的计算遵循以下标准:
工作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
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 × 加班比例 × 加班天数
```
其中,加班比例根据加班类型确定:
工作日加班:150%
休息日加班:200%
法定休假日加班:300%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是员工的月工资收入。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通常是员工的正常工资,不包括奖金、津贴等额外收入。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按照合同中的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按照集体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既无合同约定也无集体合同,则按照员工正常出勤的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计算日工资:
日工资 = 月工资 ÷ 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
计算加班倍数:
根据加班类型确定加班比例(工作日加班:150%;休息日加班:200%;法定休假日加班:300%)。
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 = 加班时长 × 日工资 × 加班倍数。
会计分录方面:
计提加班工资时
```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
实际发放加班工资时
```
借: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加班费)
借: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加班费)等
贷:应付工资
```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