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会计科目中通常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科目。这个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反映了企业对于职工薪酬的支付义务,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部分。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当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并支付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计提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代扣代缴个人住房公积金(在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结转利润前,应将住房公积金部分结转至“应交税费-应交社会保险费”科目。
这些会计分录确保了企业在处理住房公积金时,能够准确反映其负债和费用,同时也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