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会计跨省调转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填写调转登记表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身份证明
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如果已经离开原单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或工作证明。
提供调入地工作证明
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提供户籍或居住地证明
如果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上传调转证明材料
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传调转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岗位变动的证明、学籍变动的证明、户籍或居住地变动的证明等。
办理调出手续
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领取调出申请表。
办理调入手续
在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并提交所有相关材料。
等待审核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打印调转记录。
携带相关材料
携带调转申请表、会计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等材料在预约时间到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财政局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调转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调转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