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队文职考研的相关政策如下:
报考学历类研究生享受加分
文职人员在报考研究生时,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在职攻读学位的审批与待遇
文职人员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在职攻读与聘用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的学位。
文职人员在职攻读学位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并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备案。
聘用单位需提供学习条件和报销学习费用,与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等对待。
若文职人员自愿脱产攻读学位,需向聘用单位说明情况并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书面申请,聘用单位应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脱产攻读学位后的优先聘用
脱产攻读学位的文职人员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后,若申请应聘原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岗位,原聘用单位应当优先聘用。
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条件
文职人员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应继续在军队工作5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学习期间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教育管理、最低工作年限及违约赔偿等事项。
年龄限制
军队文职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研究生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招生计划与专项计划
新增在职军官“专项计划”招生和文职人员招生计划。
文职人员报考学科专业必须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具有3年以上文职人员岗位任职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立志献身国防,身心健康状况良好。
文职人员不得报考硕博连读培养类型研究生和各类专项计划研究生。
管理类文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原则上1年内不接续安排报考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仅限报考全日制研究生。
报考审批表
在职军官报考须填写《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文职人员报考须填写《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并按照军官、文职人员晋升任用批准权限审批,逐级报上级部门备案。
这些政策为军中文职人员提供了考研的机会和便利,旨在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确保部队文职队伍的稳定性和战斗力。建议有意向的文职人员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以便顺利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