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中的 导师制是一种 以导师为中心的制度。在报考研究生时,考生需要选择一位意向导师,而考生是否被录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导师。这种制度的好处在于考生可以选择到一位心仪的导师,但同时也存在稳定性较低和竞争压力较大的弊端。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选择导师:
考生在初试报名时需要具体报到某位导师的名下,这有助于考生精确地选择到自己心仪的导师。
导师决定录取:
在复试前,考生需要选报一个意向导师,而最终能否被录取,导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报考的导师有很多人报,竞争压力就会非常大;反之,如果报考的导师只有你一个人报,那么上岸的几率也会极大。
录取标准:
一般来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都是正教授或副教授。当考研考生的成绩合格以及相关材料被导师首肯之后,该导师会通过学校录取这名考生为研究生。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导师制在考研中具有重要地位,但近年来一些高校已经取消了这一制度。例如,广州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和广西医科大学在2023年开始取消了导师制,而汕头大学则依旧执行导师制。因此,考生在报考研究生时,需要密切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生政策,以了解是否实行导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