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编号规则如下:
全宗号
全宗号一般由政府档案局规定,政府所属单位的全宗号从档案局查询。企业,尤其民企由单位自定。如果单位规模不大,可以不用全宗号。
会计档案代字(代号或代码)
会计档案种类代码,例如“KJ”表示会计档案种类。
大类号和属类号
会计档案一般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四类。大类编码和小类编码结合使用,例如“J1”表示会计凭证,“J1.1”表示收款凭证,“J1.2”表示付款凭证等。
案卷号
案卷号按年度进行分类排号,一个类别编一个流水号。例如,2016年明细账的编号为:E66--KJ--2·2016·4--20,其中“E66”表示该单位全宗号,“KJ”表示会计档案种类代码,“2”表示会计账簿类别,“2016”表示2016年的会计账簿,“4”表示明细分类账属类,“20”表示案卷流水号。
其他辅助信息
可以包括月份、日期、顺序号等信息,例如“2022年12月第1号”或“2022年12月第1-10号”。
综上所述,一个完整的会计档案编号示例可能是: E66--KJ--2·2016·4--20,其中“E66”代表全宗号,“KJ”代表会计档案种类代码,“2”代表会计账簿类别,“2016”代表会计年度,“4”代表明细分类账属类,“20”代表案卷流水号。
建议在制定会计档案编号规则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编号的一致性和易识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