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打折做账的处理方式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在销售时已经确定的,因此会计分录中应将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实际收入。
例如,原价100元的商品打9折,则销售收入记录为100元,商业折扣费用记录为1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商业折扣后的实际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时享受的折扣,应冲减财务费用。
例如,销售价款20000元的2%现金折扣400元,实际付款22200元。
会计分录为:
实现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折扣期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贷: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由于商品质量问题等原因给予客户的折扣,需要冲减收入,但不冲销成本。
例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予客户10元折扣。
会计分录为:
实现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促销或奖励客户,应记录为费用,不影响销售收入。
例如,原价100元商品打9折,销售折扣费用记录为1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建议
在处理打折销售时,应明确折扣的类型(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等),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
确保在销售时即确认折扣金额,并在收款时正确冲减相应的费用科目。
在月末或年末,将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以计算当期利润。
在附注栏注明折扣信息,以便日后查阅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