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溢余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时的处理
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
借:库存商品(商品进价)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商品进价)
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
借:库存商品(商品售价)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商品进价)
贷: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
查明原因后的处理
自然溢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供货单位多发商品,本企业同意补作购进:
补付货款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银行存款
或在取得对方补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银行存款
供货单位多发商品,本企业不同意补作购进:
按溢余金额减少库存商品: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并将溢余商品作为代管商品处理
运输途中发生的溢余
按不含税的款项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进行转销
批准处理前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处理后的会计分录
如果溢余是由于自然条件等原因造成的自然升溢,作为减少商品损耗处理
根据以上处理方法,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并确保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