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大写数字的写法如下:
1. 数字0至9分别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表示。
2. 数字中间用“点”隔开整数和小数部分,例如:壹佰零叁元整,叁角贰分。
3. 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4.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当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5.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6. 金额数字如壹拾万七仟点伍叁,写作:壹拾万柒仟点伍叁。
7. 货币写作时,应在阿拉伯数字前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这些规则适用于财务会计凭证单据等正式文件,以确保金额书写的规范性和防止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