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实务中,合并分录的编写需要根据企业合并的类型(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来进行。以下是两种合并方式的会计分录方法:
吸收合并
在吸收合并中,被合并单位注销,其所有会计科目清零,转入合并单位。
会计分录应该按照所有会计科目反向做分录转出。
示例:
```
借:各项资产-某公司合并转入
贷:各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某公司合并转入
```
新设合并
在新设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均注销,成立一个新的企业,所有会计科目清零,转入新成立的企业。
会计分录同样应该按照所有会计科目反向做分录转出。
示例:
```
借:各项资产-新公司合并转入
贷:各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新公司合并转入
```
注意事项:
合并会计分录应根据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各自的会计报表净利润来分配,而不是根据合并报表的合并净利润。
新准则会计处理下,不需要做任何会计分录,对子公司的投资要按成本法核算。
这些分录方法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和抵销分录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