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记账凭证号的方法如下:
统一编号
将财会部门内的全部记账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编为记字第xx号。
分类编号
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以及转账业务三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收字第xx号、付字第xx号、转字第xx号。
或者按现金收入、现金付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付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现收字第xx号、现付字第xx号、银收字第xx号、银付字第xx号、转字第xx号。
日期顺序编号
如果使用的是通用记账凭证,可以按日期顺序连续编号,例如会字1号、会字2号。
分录式凭证
如果凭证是分录式凭证,应在每个分录上都填写相同的凭证号。
连续编号
记账凭证无论是统一编号还是分类编号,都应分月份按自然数字顺序连续编号。
分数编号法
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在记账凭证上的会计分录,在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上共同反映时,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如第32号业务需要填制三张记账凭证,则编号分别为321/3、322/3、323/3。
编号位置
凭证号应该在填写完所有的凭证项目后再填写,并在凭证上明显标识,例如用红色或加粗的字体标注。
其他注意事项
凭证号应该从1开始编号,每个凭证号只能使用一次。
当月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在填写记账凭证的当日填写,也可以在月末或装订凭证时填写。
建议
选择合适的编号方法:根据公司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统一编号、分类编号或日期顺序编号等方法。
保持编号连续性:确保每月的记账凭证编号连续,避免跳号和重号。
清晰标识凭证号:在凭证上明显标识凭证号,以便于后续核对和查找。
使用分数编号法: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采用分数编号法可以清晰地反映在多张凭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