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时,正确盖发票章的方法如下:
专用章位置:
发票章应盖在发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通常在发票的右下角。
专用章类型:
只能使用税务局刻印的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无效。
清晰度:
确保章印清晰,不要盖住重要信息如金额、公司名称等。
一次性盖章:
应一次性如实开具所有栏目,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重复盖章:
如果盖章不清晰,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但应避免重复盖章。
联次盖章:
人民币发票通常只在发票联上盖章,而美元发票可能需要在第四联上也盖章。
避免错误:
不要同时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也不要盖错位置或盖住重要信息。
其他注意事项:
发票专用章不用管是正着盖还是反着盖的,盖的样式是不管的。如果发票章子盖得不够清晰,可以在旁边在加盖一个,这样也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发票上的印章不是很清晰,或者盖反了,发票仍然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议:在开具发票时,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对盖章位置或方式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