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中的借方和贷方记录遵循以下规则:
借贷分行 :借方记录在上方,贷方记录在下方。记账符号和金额:
贷方的记账符号、账户名称和金额都要比借方后退一格。
会计科目:
借方和贷方分别填写涉及的会计科目名称。
金额:
借方填写借方金额,贷方填写贷方金额。
说明:
借方和贷方可以分别添加交易的说明或摘要。
日期:
借方和贷方可以分别填写该笔交易的日期。
金额单位:
金额后通常不写“元”字。
示例
假设公司购买了一批原材料,用现金支付,那么会计分录应该是:
借方
:原材料账户(资产类账户增加)
贷方:现金账户(资产类账户减少)
分录表示为:
```
借: 原材料
贷: 现金
```
详细步骤
确定账户性质
资产类、成本类和费用类账户的增加记在借方,减少记在贷方。
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收入类账户的增加记在贷方,减少记在借方。
分析经济业务
对于每笔经济业务,分析其影响,确定应当增加还是减少账户的余额。
应用记账规则
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原则,确保每笔分录都同时有借方和贷方,并且两方的金额相等。
记录分录
一般先写借方账户,再写贷方账户。格式上,借方在上,贷方在下,或者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清晰地确定会计分录中的借贷方向,并正确地进行分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