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岗位离职时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离职通知
会计人员可以随时走人,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正常离职手续。但应当注意保留工作的证明,例如工资条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会计人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证明劳动关系
为了主张赔偿,会计人员需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例如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
时效问题
主张赔偿的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那天开始算。因此,会计人员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会计人员在离职过程中遇到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
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开具财务发票需要满足合法的交易证明、税务备案等条件,并确保通过税务机关审核查验。
综上所述,会计人员在离职时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