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会计中,处理会计货物短缺的方法如下:
未查明原因前
在“待处理损失”账户核算。
查明原因后
自然损耗:
作为商品流通费处理。
会计分录:借:商品流通费,贷:待处理损失。
供货方少发:
要求供货方补发商品或退回货款。
会计分录:借:应收货款,贷:待处理损失。
责任事故:
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赔偿。
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贷:待处理损失。
具体的会计分录示例如下:
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
发生购进商品短缺时:
借:库存商品(实收数)
借:待处理损失(短缺数)
贷:在途商品——运入在途商品(应收数)
经查明,属于自然损耗时:
借:商品流通费
贷: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责任事故由有关单位或个人赔偿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供货方少发同意补发商品或退还货款时:
借:应收货款
贷:待处理损失。
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
发生购进商品短缺时:
借:库存商品(实收数售价)
借:待处理损失(短缺数进价)
贷:进销差价(实收数进销差价)
贷:在途商品(应收数进价)
经查明,属于自然损耗时:
借:商品流通费
贷: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责任事故由有关单位或个人赔偿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供货单位少发,同意补发商品或退还货款时:
借:应收货款
贷:待处理损失。
建议在处理会计货物短缺时,务必详细查明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会计分录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