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上书写金额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金额大写:
使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金额的大写,如“壹”、“贰”、“叁”等。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者‘正’字。
阿拉伯数字: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货币符号:
金额前应加上货币符号,如人民币使用“¥”。
金额单位:
金额数字应书写到角和分,无角无分的可写“00”或“-”,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
金额结束: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字迹清晰:
所有书写应字迹清晰、工整,易于辨认且不易涂改。
示例
无角无分:¥1,234.56 → 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陆分
有角无分:¥1,234.50 → 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
无角无分(整数):¥1,000 → 人民币壹仟元整
有角无分(整数):¥1,005 → 人民币壹仟零伍角
通过遵循以上规范,可以确保会计金额的书写既准确又规范,便于识别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