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考研加分条件如下:
年龄加分
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地区加分
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农业户籍考生,可照顾20分。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照顾20分。
身份加分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地区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可加20分。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可加20分。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可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原本的成绩上加10分投档。
特殊贡献加分
对地区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考生,也可以加20分。
运动员加分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
退役军人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他加分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如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等,可以脱产学习或在职学习,学制2-3年,可加10分。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