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计提和缴纳两个环节。具体分录如下:
计提城建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详细说明:
计提城建税:
在月末或季度末,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城建税,并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同时,贷方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表示该税额需要在未来某个时点进行缴纳。
缴纳城建税:
实际缴纳城建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表示该税额已经确定需要缴纳。
贷方记“银行存款”科目,表示实际支付了这笔税款。
示例:
甲公司(位于上海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
假设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万元,消费税为5万元。
城建税的计算:城建税 = (10万元 + 5万元) × 7% = 1.05万元。
计提城建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1.0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5万元
实际缴纳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5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5万元
通过以上分录,企业可以准确记录城建税的计提和缴纳情况,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