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号数的填写方法如下:
统一编号
将财会部门内的全部记账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编为记字第xx号。
分类编号
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以及转账业务三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收字第xx号、付字第xx号、转字第xx号。也可以按现金收入、现金付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付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现收字第xx号、现付字第xx号、银收字第xx号、银付字第xx号、转字第xx号。
日期顺序编号
如果使用的是通用记账凭证,可以按日期顺序连续编号,例如会字1号、会字2号。
分录式凭证
如果凭证是分录式凭证,应在每个分录上都填写相同的凭证号。
连续编号
记账凭证无论是统一编号还是分类编号,都应分月份按自然数字顺序连续编号。
编号位置
凭证号应该在填写完所有的凭证项目后再填写,并在凭证上明显标识,例如用红色或加粗的字体标注。
分数编号法
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在记账凭证上的会计分录,在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上共同反映时,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如第32号业务需要填制三张记账凭证,则编号分别为321/3、322/3、323/3。
其他注意事项
凭证号应该从1开始编号,每个凭证号只能使用一次。
如果凭证数量非常多,可以分五类,即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每一类按自己的顺序连续编号。
专用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及转账凭证三种,而收款凭证又有收银行存款和收现金之分,付款凭证又有付银行存款和付现金之分。
综上所述,会计凭证号数的填写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编号方法,确保凭证的清晰、准确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