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会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收入核算、成本核算、税金核算以及合同财务处理等。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基本流程
凭证制单
凭证审核
记账
对账
其他系统结账
总账系统结账
支付社会保险费
划出社保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保险(公司缴付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缴付部分)
借:内部往来——XX分公司(按全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按未扣除社保费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按其差额)
确认收入
开具工程款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借: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
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1%的税率)
购进工程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各种税金(销项减进项)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收到购进单据:
在固定资产系统“日常处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卡片”
在固定资产系统中生成凭证
月末计提折旧:
与总账系统核对无误
对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结账
固定资产增加时:
借:固定资产——各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管理部门用)
借:工程施工——项目部(生产用、项目部管理用)
贷:累计折旧
低值易耗品
对按相关规定应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先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
按九一摊销法摊销90%计入相关项目成本
另10%在该低值易耗品报废时予以核销,转入相关成本
购进时:
借: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收入核算
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预收账款/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管理费用
贷:销售费用
贷:财务费用等
借或贷:本年利润
成本核算
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生的材料费用:
借:管理费用/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月末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倒挤)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
税金核算
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缴税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