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上正确书写价格应遵循以下规范:
阿拉伯数字与货币符号
阿拉伯数字应逐个清楚书写,并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货币名称简写。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以防金额被篡改。
金额单位
以元或其他货币基本单位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以外,需要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角位分位上无实际金额的,可写“00”或符号“——”代替;角位有实际金额而分位无实际金额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汉字大写金额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且需要填写易于辩认、不易涂改的字样。阿拉伯数字对应的大写中文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也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金额结束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零的表示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金额前缀
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
字迹清晰
所有书写应字迹清晰、工整,易于辨认且不易涂改。
示例
金额“12345.67”元应写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肆拾伍元陆角柒分”。
金额“100元零6角”应写为“壹佰元零陆角整”。
通过遵循以上规范,可以确保会计上金额的书写准确、清晰且不易被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