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因素:
失业金标准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月份数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领取两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缴费年限与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最长领取12个月。
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10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15年的,最长领取24个月。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领取期限为24个月,从第13个月起,领取金额按最低工资的70%计算。
重新就业后的计算
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其他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待遇。
计算公式总结:
基本失业保险金:
基本失业保险金 = 个人月平均工资 × 失业保险金比例
其中,个人月平均工资是指参保人员在失业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失业保险金比例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定,通常为1%~2%。
津贴:
津贴 = 基本失业保险金 × 津贴比例
津贴比例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定,通常为30%~50%。
总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 基本失业保险金 + 津贴。
失业金领取金额:
失业金领取金额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 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建议:
具体的失业金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失业金的计算还涉及其他因素,如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领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