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红线划线方法如下:
月结
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下面划一条通栏单红线,表示本月经济业务已经结束。
在红线下结算出本月发生额及月末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
在“本月合计”行下面再划一条通栏红线,表示完成月结工作。如果本月无余额,应在“借”或“贷”栏目注明“平”字,并在余额栏目内填“0”或“√”符号。
季结
在季末月结数下,结算本季余额,并在摘要栏内写明“本季合计”字样。
年结
在“本年累计”下方划通栏单红线,12月份下的“本年累计”实为全年累计,应在其下方划通栏双红线。
年终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本年合计”下方划双红线。
新账本上有余额的科目写上“上年结转”,余额结平的科目不要再写“结转下年”。
注意事项:
划线应使用红色笔进行。
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划线应清晰、连续,无遗漏或断裂。
避开账单上特殊标记或折扣区域。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清晰地标识出会计期间的结束,便于后续的账目核对和结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