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填宗卷步骤如下:
填写卷宗基本信息
卷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企业可填写表达单位的汉语拼音代字。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
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填写会计凭证基本信息
编制名称:填写记账凭证的名称,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日期:填写凭证编制的日期。
编号:填写记账凭证的编号,确保凭证的连续性和唯一性。
接受单位名称:填写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数量和金额:详细记录经济业务的数量和金额。
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填写编制凭证的会计机构名称。
有关人员签章:包括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
附件张数:记录所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
整理与装订
将记账凭证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移交与保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以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会计凭证的规范填写和妥善保管,便于后续的审计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