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的岗位设置应当遵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基本原则和示范性要求,以确保会计工作的高效、规范、责任明确。以下是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一些关键步骤和考虑因素:
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为一岗一人、一岗多人或者一人多岗。
但必须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例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岗位轮换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促进其全面熟悉业务,提高业务素质。
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根据各单位的会计业务需要来确定。
示范性岗位设置
《规范》提供了示范性的会计工作岗位设置方案,包括: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出纳
财产物资核算
工资核算
成本费用核算
财务成果核算
资金核算
往来结算
总账报表
稽核
档案管理
电算化和管理会计岗位
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建议
明确职责分工:在设置岗位时,必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制定岗位轮换计划:根据《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岗位轮换计划,确保会计人员能够全面熟悉业务。
考虑业务需求:根据单位的具体业务需求,灵活设置和调整岗位,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遵守内部牵制制度:在设置岗位时,必须严格遵守内部牵制制度,防止潜在的风险和错误。
通过以上步骤和建议,会计机构可以有效地设置岗位,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