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考研,也称为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定向研究生在录取前需要与工作单位、报考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定向研究生的特点包括:
培养费用:
由国家提供,减轻了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毕业后就业:
毕业后必须到招生时指定的单位工作,这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就业保障。
合同管理:
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需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
适用范围:
定向培养研究生主要服务于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等。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定向研究生制度旨在满足特定用人单位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同时确保研究生毕业后能够服务于特定的行业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