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保管是确保会计信息完整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妥善保管会计凭证的建议:
及时整理与分类
会计凭证应在登记完毕后,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进行整理,防止散乱丢失。
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进行整理保管。
定期装订与归档
会计凭证应定期(如每天、每旬或每月)进行分类整理,并将各种记账凭证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
每年在年度终了时,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安全存储
会计凭证应存放在干燥、安全的环境中,如专门的凭证柜或保险柜中,并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对于涉及企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会计凭证,应采取更加严格的保管措施,例如存放在保险柜中或采用加密存储等方式。
专人负责
会计凭证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这个人应该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处理凭证上的内容。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定期检查与备份
在保存期间,应定期对会计凭证进行检查,确保其完整无损。
应进行备份,备份的凭证必须与原始凭证一一对应,并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遵守保管期限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通常为30年,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特殊事项如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在保管期满后也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
限制外借与复制
原始凭证一般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借出的,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如需向其他单位提供原始凭证的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确保会计凭证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为日后的财务审计、税务检查等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