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金额大写规范要求使用汉字大写数字表示金额,具体规则如下:
1. 数字0至9分别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表示,中间用“点”隔开整数和小数部分。
2. 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者“正”字。
3.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4.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5. 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参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
根据以上规则,21会计大写应写为: 贰拾壹。